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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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工业学校教师行为规范“十项承诺”

1.  坚定方向,提高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遵纪守法,育人为本。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行,以全面的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

3.按时出勤,恪守职责。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严格遵守考勤规定,不擅自调课、缺课,不擅离职守;参加集会活动不旷会、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随意离会,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4. 行为世范,为人师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上课、与学生交流使用普通话,不浓妆艳抹,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服饰;不在教学区、公共场合或学生面前吸烟,不酒后进课堂,工作日中午禁酒;不在办公室内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上课、集会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讲求网络文明,不上不健康网站。

5.淡泊名利,廉洁从教。杜绝任何与教学、学生有关的商业行为,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搞有偿家教,不办有偿补习班,不强制学生购买学习资料;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和礼品,不让学生及家长为个人提供服务。

6.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与学生建立平等友好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学生,以真情、真心和真诚教育学生,不讽刺或羞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格要求与尊重热爱相结合,争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7.严谨治学,求实创新。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教育科研,努力提高教书育人本领。

8.潜心教研,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参与集体备课,精心研究课标和教材,研究学生和教法,准备不充分不上课,不形成教案不上课;课堂教学既面向全体,又分类指导,注重教学实效,不出现知识性错误,不讲低级趣味的话,不做有损教师尊严的事。

9.关注安全,加强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10.家校互动,合作育人。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与建议,不责备、训斥家长,积极构建和谐的家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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