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爱国精神、弘扬家风家训、开展文明祭扫,切实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根据《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通知》(日文明办〔2018〕7号)精神,现就我校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1.开展“缅怀革命先烈 牢记初心使命”烈士陵园祭扫活动。由学生科组织师生参观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牟宜之纪念馆。

  2.开展“文明祭先贤 传承好家风”活动。在文明祭拜时,要重温先贤教诲,沐浴亲情恩泽,并通过收集、宣传历代先贤、革命先辈对家庭教育的名言名句,以及不同时期先进模范人物以身作则正家风的先进事迹,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传承好家训,形成优良的家风。

  3.开展“移风易俗 文明祭祀”活动。要遵照“移风易俗 文明祭祀”倡议书,大力倡导文明祭祀、节俭祭祀、环保祭祀、安全祭祀,积极推行鲜花祭祀、植树祭祀、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健康安全的祭祖仪式,破除焚烧纸钱香烛、燃放鞭炮烟花等陈规陋习,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新风。全体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告别陋习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带头人,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

  4.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全体党员干部要登陆中国文明网、日照文明网等相关网站参加“网上祭英烈”活动。可引导子女参与网上签名寄语活动,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引导他们在缅怀先辈情怀的基础上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亲人的情感。参与活动情况请截图或照片发钉钉“三人行”。

  5.开展“文明清明 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文明清明”主题,全体党员干部可自行开展关爱山川河流、义务植树、清除垃圾、巡逻护林等志愿服务活动;自觉倡导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志愿服务。

  “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已纳入各级文明创建考核体系中,全体党员干部对此务必高度重视。各科室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寓传统文化于各项主题活动中,精心设计活动项目,积极创新活动载体,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活动照片等资料请及时发学校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照市工业学校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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