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道德模范的通知

各科室,系: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根据学校《文明系列评选活动方案》,现将2017年道德模范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推荐范围

全校教职员工。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每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项目的推荐。其中敬业奉献类总数不超过40%。

二、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五类道德模范的标准分别是: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三、评选步骤

1、推荐数量。各科室要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发动全体教职工推荐全校道德模范候选人。各系推荐2名道德模范候选人,其他科室可推荐1名道德模范候选人。

2、推荐方式。各科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写出推荐报告,按类别填写推荐表,每人附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一寸免冠彩照、2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真实可靠、表述准确、条理清晰。所有材料报学校工会办公室,所有材料全部打印并将电子版发送学校工会邮箱。推荐截止日期:2017年6月16日。

3、评选。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各科室推荐的道德模范人选进行综合评议。从中选出道德模范提名候选人,并将提名候选人主要事迹在学校网站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评议。全校教职工均可通过电子邮箱对候选人进行实名投票。学校将根据投票结果,确定学校道德模范。

4、表彰。学校将对全校道德模范进行表彰奖励,被表彰的道德模范享有校级先进工作者的有关待遇。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把组织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德润港城善行日照”道德实践的过程。

2、面向群众。评选表彰工作要立足基层、面向社会,充分体现群众性,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这项活动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要把评选工作与“学雷锋精神做日照好人”、“最美人物”评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五、联系方式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356358;电子邮箱:rzgxgh@163.com

 

附件1:各类道德模范推荐表

附件2:学校道德模范推荐表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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